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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发布时间:20年02月08日 信息来源: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bt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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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twsj

    按照兵团党委的统一部署,兵团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弘扬人道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认真做好接收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当前急需物资

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符合YY-0469-2011)、医用防护口罩(N95、符合GB19083-2010)、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护目镜)、防护面屏、全面型呼吸防护器、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9)、隔离衣、一次性鞋套、相关药品和消毒类用品等。

二、社会捐赠途径

(一)银行汇款

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分理处

账号:65001611000052500224

(二) 社会捐款快捷方式

1.微信、支付宝捐赠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打开微信、支付宝APP“扫一扫”功能。

第二步:扫描下方二维码图片。按提示进入操作页面,备注填写抗击新型肺炎等信息,完成捐赠。

2.为确保捐赠信息公布透明,请填写以下信息并发送到164442507@qq.com邮箱。

捐款人/单位:

捐款金额:

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等)

    手机:

联系地址:

红十字

三、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捐款捐物电话:0991-2890820、289081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中平 13579935656,张永胜 15981792092

四、有关事项说明:

    1.为方便开具、寄发捐赠凭证,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2.捐款用途:为专款专用,通过银行和邮局汇款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向“抗击新型肺炎”。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3.捐赠款物原则上由兵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