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新冠肺炎健康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如实填报本表,如隐瞒或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究责任。
出行人员填写以下内容: 姓名:_________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过去14天内居住地址:(如有几处,如实填写,具体到门牌号)
户籍地址: 出行方式:£企业组织集体出行 £个人分散出行 目的地: 师市 团场(街道) 社区 小区 (门牌号) 出行日期: 年 月 日 是 否 (1)14天内是否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 £ £ (2)14天内是否曾有发热、持续干咳症状: £ £ (3)14天内家庭成员是否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 £ £ (4)14天内是否与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 £ (5)14天内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 £ £ (6)14天内是否到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或与该地区人员有接触史: £ £ (7)出行前承诺做到:做好个人防护、不参与聚餐聚会: £ £ (8)疫情期间承诺做好:上班戴口罩、下班不外出、不参与聚餐聚会: £ £ 以上内容属实,如隐瞒、虚报,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申报人(签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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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队(社区)填写以下内容: 是 否 (1)申报人是否连续14天居住在该村(社区): £ £ (2)申报人居住连队(社区)是否有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或聚集性发热患者: £ £ (3)是否同意申报人出行: £ £ 连队(社区)领导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
团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以下内容: 是 否 (1)申报人体温 ℃,体温是否正常: £ £ (2)是否有干咳、气促、乏力等相关症状: £ £ (3)申报人当前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出行: £ £ 责任医生: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 |
注:1.本证明仅作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无现症人员出行证明。
2.本证明申报人员应于填报时间前14天在兵团辖区居住且接受当地连队(社区)管理。
兵团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