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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

发布时间:22年06月06日 信息来源: 编辑: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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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日报

近日,《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新时代兵团老龄工作,走出一条符合兵团实际的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提升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到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到2025年,兵团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

《实施意见》明确,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0%以上;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稳妥推进八师石河子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到2025年,每个师市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师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实施意见》提出,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到2022年,兵团及每个师市至少建立1所老年大学,80%的团场(镇)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50%以上的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提升老年文化体育服务质量,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培育银发经济,强化老龄工作保障。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政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将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健全工作体系,强化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发挥各师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结合各自职能开展老龄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