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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兵团卫生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13年02月16日 信息来源:卫生局 编辑: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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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卫生局
 

按照兵团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兵团卫生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大任务,着重在完善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权力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水平,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兵团卫生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搭建政务公开网络平台

为进一步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整后的兵团卫生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全局不同形式的政务信息上网公开的编辑发布工作,并要求各相关处室积极配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把推行办事公开作为一件大事,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并把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源头治腐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落实。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医务人员自律意识和廉洁行医的自觉性,规范执法程序,以公开促公正和公平,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使卫生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群众健康服务,为兵团经济建设服务。

为有效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兵团卫生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今年进一步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目标:初步完成兵团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积极搭建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计划建立兵团卫生局综合门户网站。目前,已完成兵团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场所建设、大屏幕及应急指挥平台硬件验收并投入使用。该项目的实施标志着:兵团卫生局政务公开工作步入信息化建设进程,卫生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也将随之发生改变,政务公开工作将迈上一个新台阶。目前,我局依托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政务网平台,已正式开通卫生政务公开信息网,并逐步完善网上信息发布制度建设。

  二、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卫生政务公开工作

(一)结合卫生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及时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卫生局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务公开的形式、时限、内容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及时在兵团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了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和受理电子邮箱,方便职工群众及时向我局查询、咨询相关信息等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卫生行政许可、在线服务4个大类10多个小类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务信息。卫生部门是窗口行业,各直属单位在往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充实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卫生局机关除在单位设立了公示栏外,还在“兵团政务信息网”对局领导班子分工、部门职责、内设机构、举报电话、行政审批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各直属单位就三个重点内容进行了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如兵团医院和兵团机关门诊部为了让病人明白看病,放心消费,坚持了住院费用清单制,由医务人员每日送到病人手中;在门诊建立医疗服务查询系统,病人可以对药品价格、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各项收费标准进行查询;兵团疾病控制中心和兵团卫生监督所完善了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监督对外公开的五个方面内容,兵团血站和机关门诊部也结合实际,以不同形式公开了本单位的服务内容。兵团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向医疗事故鉴定双方公开鉴定程序,坚持鉴定过程的透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了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如单位重大决策问题,单位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与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等。各单位根据单位的实际有所侧重,对公开的内容、形式做了相应的规定,医务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延伸。三是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公开。进一步抓好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的公示工作,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药品招标采购等群众关心的内容如何公示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完善基本药物目录的公开。

(二)利用多种形式,推行政务信息公开。

本着简便易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各单位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设立公开栏、公开牌,以文件、简报、刊物、电脑查询、新闻媒体、网站、职工大会、职代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我局开办的《兵团卫生》内部双月期刊,目前已印总第33期,及时公开了兵团卫生系统开展的各项工作信息,包括“卫生要闻”、“疾病控制”、“烟草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护理园地”、“卫生监督”、“医院管理”、“精神卫生”等12个大项的内容,宣传范围辐射卫生部各司(局),31个兄弟省卫生厅()、兵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兵团机关各部门,成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平台之一。另外,我局利用国家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平台,实现了兵团及各师、各医疗卫生单位24小时实时更新卫生统计信息数据。该平台的有效利用提高了兵团卫生统计数据的适时性和真实性,为国家、兵团及时掌握兵团卫生资源配置情况,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各直属单位丰富内容、及时更新,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突出实效性。

  一是以兵团卫生局直属机关党委会及职代会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工代表会议的作用。其中,兵团医院完善规范了职代会的形式,定期召开,并向大会报告全年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敏感费用的支出情况。通过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增强了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是通过财务分析、统计信息等形式定期向职工公开单位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各科室的工作数量、质量及收入支出明细,适时指出单位生存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通过财务统计信息公开,广大职工有了紧迫感、危机感,职工参与管理的意识得到增强。

三是以政务信息公开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部门工作职责、制度、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兵团卫生局通过政务公开,增强了卫生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兵团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通过规范醒目的公示栏,使患者消费明明白白,方便了病人和办换卫生许可证的人员咨询,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是针对医疗器械、药品管理现状,公开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出入库管理程序,实行阳光作业,及时通过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控制了暗箱操作,有力地促进了兵团卫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五是行政许可及行政复议依申请公开。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及行政复议事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许可及变更、医疗事故鉴定、医师资格注册及变更、护士资格注册及变更、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许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许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0余项,针对以上事项制定详细办事指南通过“挂墙”、“公告栏”、上政务信息网等形式公开,严格办理程序,注重公正、效率原则,为公众办好事办实事。其中,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已建立起专业门户网站,由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实现了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许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许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7项网上办理,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公众。

六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制度,做好疾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按照国家卫生部要求,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平台,兵团实现兵、师、团三级24小时疫情网络直报,建立起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制度,为有效地遏制重大传染病蔓延提供有利条件。20118月底新疆发生脊髓灰质炎疫情后,我局积极应对,通过兵团日报、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并收集基层单位相关信息简报400余份,向卫生部日报疫情处置情况,共报送简报48份,同时向兵团办公厅报送疫情处置相关政务信息15条,做到信息畅通,处置工作及时到位。今年继续执行AFP(急性弛缓性麻痹)零病例日报告制度,截止1220日,各级共报告新发AFP病例31例。

  三、健全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一是建立了兵团卫生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我局按照《保密法》的要求,印发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三是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我局及时在兵团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受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并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在申请之日起15-3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兵团卫生局及各直属单位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一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了四项政务公开制度,即: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务公开预审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投诉制度。实行“两有”、“三挂”、“四上墙”,即有举报电话、有意见箱;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机关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和收费标准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办事结果及办事结果形成的过程上墙。一方面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措施。各单位成立办事公开监督小组,对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医疗服务窗口单位主动向社会各界、服务对象、出院患者发送征求意见书,坚持并完善病人选医生、选医院、住院费用清单和门诊收费查询、大型检查项目、使用贵重药品签字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制度,按政务公开原则,把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借助网络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扎实推向深入,使卫生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兵团卫生局

201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