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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兵团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15年01月27日 信息来源:卫生局 编辑: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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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卫生局
 

各师(市)卫生局,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一附院,兵直各卫生单位:

   现将《2015年兵团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兵团卫生局

2015120

 

     

2015年兵团卫生工作要点


   

    2015年兵团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监测和基层卫生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促进兵团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艰苦边远困难团场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稳步推进团场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完善24个试点团场医院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兵师医院与团场合作开展医疗服务合作机制,强化医院独立事业法人机制的落实,加强督导考核,并在条件成熟的艰苦边远困难团场逐步推进。

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保障职工群众充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加强督导检查,逐步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和销售金额比例,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规范实施项目为核心,强化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推进兵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加强医改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做好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规范实施并按期完成。

二、认真落实兵团2015年为职工群众办“十件实事”的公共卫生项目

今年,由我局牵头的“十件实事”公共卫生项目4项,分别是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师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团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团场医院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各师卫生局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按时报送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积极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爱国卫生工作

继续加强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重点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艾滋病、结核病的治疗和管理;着力规范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提高兵、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判、分析和控制疾病的能力,进一步降低传染病发病水平;强化兵团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执行力,认真落实免疫规范接种程序和管理制度,抓重点师、重点环节,扎实做好34月的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继续抓好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层次;全面推进兵团重性精神病预防控制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师的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作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加强团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推动卫生团场创建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加强妇幼卫生、基层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

全面执行孕产期和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强化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提高“两系”管理质量。严格机构、人员准入,加强“母婴三证”管理,规范与妇幼健康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措施,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内涵建设,完成兵团省级“爱婴医院”复核评估工作。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

进一步规范团场医院和连队卫生室管理,强化基层卫生人员技能培训。推广临床医生、护士和预防保健人员团队服务,开展绩效考核,全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巩固和强化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机构成效。大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推进健康促进团场、健康促进医院及戒烟门诊试点工作。围绕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强化“科学就医”主题宣传,广泛开展健康宣讲,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加强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强化医疗服务监管,保障医疗安全

认真组织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科学配置卫生资源。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二类医疗技术准入,开展兵团第二批临床重点专科和二类医疗技术的申报、评审工作。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规范实施血液安全项目,加强采供血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水平。组织开展“6.14”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第三方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平等、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六、扎实做好中医药工作

认真落实《兵团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诊疗技术水平;建设国家名老中医师承工作室,规范实施中医药项目,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七、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利用兵团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机构调整和改革的契机,结合兵团实际,努力建设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饮用水卫生监测体系和职业病防治体系。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及协管服务的组织领导,提高协管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网底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稽查,规范执法行为。

八、积极推进科教、人才、卫生信息化工作

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利用远程信息网络和兵、师两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大力开展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团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加大卫生科研资金投入,组织实施兵团卫生科技项目,加强适宜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卫生科技水平。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

加快推进兵团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兵团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接入标准,扩大接入覆盖面;做好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与各独立卫生信息系统的通联工作,提高信息共享与数据资源利用率。

九、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

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兵团党委26条规定及兵团卫生局党组16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中央、兵团党委、兵团对卫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中心任务,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健全相关制度等。

十、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认真做好兵团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和兵团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规范医疗设备购置准入,强化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管理。加强卫生信访工作,完善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抓好机关效能、卫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对口支援和卫生扶贫任务,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重视干部保健工作,推进保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