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8〕142号)要求,经资料审核、综合笔试等程序,拟确定第八师石河子市卫生局陈丽莹为第三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30日至4月2日止。
四、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卫生计生委,联系电话0991-2890328 、2890320传真:2890154,邮编:830002。
兵团卫生计生委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