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兵团爱卫办组织专家对第一师12团、第五师81团、第八师142团等3个团场开展了国家卫生乡镇复审。经复审,第一师12团、第五师81团、第八师142团整体卫生水平符合《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
为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创建工作质量,按规定现对拟推荐上报全国爱卫会重新确认命名国家卫生乡镇的第一师12团、第五师81团、第八师142团进行公示,公示期2周(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4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兵团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要实名,内容要真实、具体。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爱卫办
邮编:830002
联系电话:0991—2890658
附件:拟推荐重新确认命名国家卫生乡镇名单
兵团爱卫办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拟推荐重新确认命名国家卫生乡镇名单(3个)
第一师阿拉尔市(1个)
12团
第五师双河市(1个)
81团
第八师石河子市(1个)
142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