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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兵团卫生健康人才“1512”工程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4年02月20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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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卫健委


各师市卫生健康委,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兵直有关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兵团卫生健康人才“1512”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兵卫发〔20237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兵团卫生健康人才“1512”工程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为培养和全职引进(全职引进人才是指通过公开招聘或调动等方式将人事关系转入兵团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并在该机构全职工作。)国内有影响、疆内具有领先水平的医学领军人才10名,以全职引进为主,自我培养为辅;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0名,以全职引进为主,自我培养为辅;优秀青年骨干100名,以自我培养为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核心骨干人才200名,以自我培养为主。具体条件详见实施方案。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类除外)和正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兵团级人才支持计划培养期人员(不含表彰奖励项目和政府特贴、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及实施方案规定的不作为入选对象的情形不得申报。

二、选拔程序

兵团卫生健康人才“1512”工程培养人选由兵团卫生健康委会同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选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从兵团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并填报《兵团卫生健康“1512”工程申报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报送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主管部门初评。师市卫生健康委重点审核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经专家评议、公示后,统一报兵团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兵团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神行审查后提交兵团卫生健康人才领导小组。兵团卫生健康委会同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入选建议人员名单。

(五)公示。在所在单位书面公示5个工作日。

(六)审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报请兵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卫生健康“1512工程入选人员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名额。此次申报没有名额限制,凡是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

(二)申报材料。申报书要求原件一式五份、附件材料(近5年内取得的成绩,包括科研课题、科技奖励、论文(含专业机构检索证明)、专著以及重要奖励证书和聘书等材料)1套。申报人选所在单位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保管,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各师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初审遴选,确定推荐人选,汇总填写《兵团卫生健康人才“1512”工程申报情况汇总表》。

(三)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电子版和PDF扫描版材料通过电子邮箱747609340@qq.com一并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330日。

纸质版邮寄至兵团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人:刘阳  0991-2890328,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卫生健康委办公室,邮编:830002

 

附件:附件1:兵团卫生健康人才“1512”工程申报书.doc


                 附件2:兵团卫生健康人才“1512”工程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