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向我委提出申请,拟设置“第十三师中医医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7日。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第十三师中医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中医(综合)医院
拟设置级别:三级医院。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前进大道100号。
床位数:400张;
诊疗科目:中医风湿血液科、中医肛肠科、皮肤科、中医疼痛、康复医学科、中医肺病、中医妇科、中医治未病、中医急诊、中医老年科、中医儿科、中医心脑病、中医脾胃病、骨伤、中医经典、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
临床医技科室:中医风湿、血液、疼痛、皮肤、肛肠,中医肺病,针灸康复、中医老年科、中医急诊、中医治未病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心病、中医脑病、中医脾胃病、党政工作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病案室、财务科、信息科、医保办、设备科、医学检验科、超声医学科、输血科、药剂科。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中医药管理处
联系电话:0991-2896909
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