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新疆兵团石河子医院(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向我委提出申请,拟设置“三级中医医院”,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
一、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浙江省中医院新疆兵团石河子医院(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
二、医疗机构级别:三级中医医院
三、经营性质: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建设选址:石河子市北三路 45 号
五、建设面积:总建筑面积63818.07平方米
六、建设年限:2025年4月—2028年4月
七、设置床位数:400(张)
七、诊疗科目设置:
1.临床科室:针灸推拿、中医心肾风湿、中医脑病、中医肺脾胃病、中医康复、中医老年病、中医治未病、中医妇科、中医乳腺、中医外科、中医皮肤、中医肿瘤、中医肛肠、中医儿科、中医骨伤、中医急诊、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
2.医技科室:中医康复、皮肤、肛肠、乳腺、肿瘤、软伤、骨伤,针灸推拿、中医老年病、中医治未病、中医妇科、中医心肾风湿、中医脑病、中医肺脾胃病、中医外科、中医急诊,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超声医学科、麻醉科、输血科、药剂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中医药管理处
联系电话:0991-2896909
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