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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设置浙江省中医院新疆兵团石河子医院(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的公示

发布时间:25年03月19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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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卫健委

浙江省中医院新疆兵团石河子医院(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向我提出申请,拟设置“三级中医医院”,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319日-2025325日。

一、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浙江省中医院新疆兵团石河子医院(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

二、医疗机构级别:三级中医医院

三、经营性质: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建设选址:石河子市北三路 45 号

五、建设面积:总建筑面积63818.07平方米

六、建设年限:2025420284

七、设置床位数:400

七、诊疗科目设置

1.临床科室:针灸推拿、中医心肾风湿、中医脑病、中医肺脾胃病、中医康复、中医老年病、中医治未病、中医妇科、中医乳腺、中医外科、中医皮肤中医肿瘤、中医肛肠中医儿科、中医骨伤中医急诊、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

2.医技科室:中医康复、皮肤肛肠乳腺、肿瘤、软伤、骨伤针灸推拿、中医老年病、中医治未病、中医妇科、中医心肾风湿、中医脑病、中医肺脾胃病、中医外科、中医急诊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超声医学科、麻醉科、输血科、药剂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中医药管理处

联系电话:0991-2896909

 

 

        兵团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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