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2026-2028年周期)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发〔2026〕5号)要求,我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及相关程序,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
示范县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经对申报材料审核、综合评审,拟推荐第七师胡杨河市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单位,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7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均可如实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991-2896909
特此公示。
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