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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兵团卫生计生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18年03月06日 信息来源:卫生局 编辑:李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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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龙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要求,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兵团卫生计生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兵团卫生计生委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兵团政务网站和我委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sj.xjbt.gov.cn指定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卫生计生委。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我委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委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我委申请获取。我委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名称:兵团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办公地址:兵团机关办公楼907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991-2890320;邮箱:btwsjsxx@163.com。

(三)公开程序。包括提出申请、申请方式、申请处理。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部门领取,也可以在我局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委受理部门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我委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我委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委掌握的政务信息,我委受理部门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委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委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委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委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兵团卫生局办公室投诉,联系电话:0991-2890320;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邮政编码:83000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